职业认同感的几个维度(我真切感受到职业认同感)

口述:张家港市检察院检察官徐晶

  

职业认同感的几个维度(我真切感受到职业认同感)(1)

2018年11月9日,张家港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市律协会签《律师参与检察机关办理的认罪认罚刑事案件实施办法》。

  作为基层检察院的检察官,我见证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从顶层设计到基层落实的过程,也切身感受到制度给办案及案件当事人带来的变化。

  我曾经办理了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犯罪集团人员将多名被害人引入赌局,采取洗牌作弊等手段进行诈赌,使被害人欠下巨额赌债,然后采取跟踪、追打等方法威胁被害人亲属并索要赌债,造成被害人及亲属身心极大伤害,也给家庭带来巨大的财产损失。案件移送审查后,我查看之前公安机关的笔录,两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从侦查初期就一直拒不认罪。在我第一次讯问的时候,他们态度强硬,声称没参与、不了解犯罪事实。但是,随着释法说理的展开,二人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了解加深,态度逐渐发生转变,对自己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一定的交代。对于犯罪集团中的从犯,能够主动承认主要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的,我们在法律范围内采用比较大的从宽幅度,对集团临时纠集的犯罪行为较轻的被告人建议适用缓刑。而这些人员之所以能够自愿认罪认罚,得益于我向他们提出了确定刑量刑建议,让他们对量刑从宽有了明确的预期,从而减少对抗、配合办案。

  如果这个案件没有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可能办理过程不会如此顺利。而是否能运用好这项制度推动办案,对基层检察院以及每一名检察官来说都是一个新课题新考验。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地后,除了深入学习认罪认罚相关规定之外,我们全院的检察官集体研究法院量刑裁判规则,邀请资深法官对量刑证据有争议的案件授课,我们还对张家港市三年刑事判决量刑情况进行分析并研制“刑事案件量刑建议计算模板”,针对未被采纳的确定刑量刑建议与法院沟通学习,积累经验。从学习中得到提升,在实践中产生自我确信,特别是犯罪嫌疑人愿意认罪认罚、法院采纳我的确定刑量刑建议时,我真切感受到了作为检察官的职业认同感。

  我觉得,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基层深入推进,还需要我们每一名检察官的自我提升和修养,以我们的行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口述:张家港市检察院检察官徐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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