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斡尔族狩猎习俗(满族的畋猎习武传统)

达斡尔族狩猎习俗(满族的畋猎习武传统)(1)

乾隆在《满洲源流考》曾言道:“我朝骑射精娴,所向无敌,列祖列宗,神勇天赐,尤亘古所未闻。犹恐臣民日久稍忘故风,复时时谆谕及之。”《弘历狩猎图》可谓是乾隆皇帝践行畋猎习武的真实描绘,再现了清乾隆皇帝在大臣们的陪同下,亲自于郊外射猎的情景。画面上,乾隆身骑奔马,张弓急射。他跨骑在一匹棕白相间、四蹄奋扬的烈马背上,对准一头慌乱奔逃中的赤免而张弓出箭,其他臣僚射手或骑马,或为乾隆扬威助势……

满族作为以畋猎习武而著称的民族,是有悠久的历史根源的。

清乾隆四十二年(1777)八月壬子(十九日,9月20日)乾隆皇帝“命辑《满洲源流考》”,在这本书的卷十六中,专辟一节“骑射”,详细记述了满族先人的畋猎习武习俗。

该书卷首罗列了清历代皇帝关于畋猎习武的诗篇,并附有按语:“我朝骑射精娴,所向无敌,列祖列宗,神勇天赐,尤亘古所未闻。犹恐臣民日久稍忘故风,复时时谆谕及之。”然后列举了历朝古籍中关于满族先人畋猎习武强悍威勇的记录。

周——“《国语》有隼集于陈侯之庭,楉矢贯之。石砮其长尺有咫。仲尼曰:‘隼之来也远矣,此肃慎氏之矢也’。”

这里说的是孔子(即仲尼)周游到了陈国,一群鹰隼死于宫廷院中,国君陈湣公见鹰隼身上都有一尺多长的楉矢石镞,请教于孔子。孔子说这些鹰隼是从北方很远的地方来的,其矢和箭头是肃慎人制造的。周武王打败了殷朝,九夷百蛮都臣服朝贡,肃慎人就贡了楉矢石镞,周武王将楉矢石镞赏给了他的大女儿,并让陈湣公再去库中找一找,果然又找到了楉矢石镞。肃慎人就是最早见于史书的满族先人。

“楉矢”和“石镞”在《柳边纪略》中解释为:“楉矢长三、四寸,色黑,或黄或微白,有纹理,非铁非石,而每破于石,居人多得于虎儿哈河,此楉木之说也。”还有一种说法:石镞,其状如石,言出混同江中,乃松脂入水多年所结,即所谓肃慎之石,此又石镞之说也。这里说的虎儿哈河,即今天的牡丹江,混同江即松花江。实际上细考“楉矢石镞”,即肃慎人向中原周朝进贡的箭杆与箭,其箭杆应为桦木杆,因为在满语中,桦木读做“索拉勒恩”,在《清文汇书》中将“楉矢和桦木箭”并做一条,记其读音为“索拉勒恩伊希得恩”,二物为同物异名。东北多产桦木,满族人一直用桦木圆条箭杆,一直到清末冷兵器时代结束了,清政府还向吉林和打牲乌拉征贡桦木箭杆,清朝皇帝康熙和乾隆东巡吉林时猎虎鹿等均用弓箭,其箭杆也都是桦木的。石镞应为松花江中的“木化石”,在征集的文物中,石箭头则多是用松花江中的黑耀石做的。

汉——“《后汉书》挹娄国,众虽少,而多勇力,又善射,发能入人目,弓长四尺,力如弩。矢用楉,长一尺八寸,青石为镞。”以后的《三国志》《晋书》《魏书》《旧唐书》《五代史》等书均沿此说。

金——“《金史》,太祖十岁,好弓矢,甫成童,即善射。尝南望高阜,一发过之,度所至逾三百二十步”;“世宗善骑射,国人推为第一,每出猎,耆老随而观之”;“《通考》女真,俗勇善射,能为鹿鸣,以呼群鹿,而射之”;“《大金国志》女真人,善骑射,而饥渴苦辛,骑上下崖壁如飞。济江河不用舟楫,浮马而渡”;“《大金国志》,金都会宁,四时皆猎。燕都城外皆民田,三时无地可猎,候冬月则出,出必愈月,每猎则以随驾军密布四围,名曰围场”。

以上诸史书中的肃慎人、挹娄人、勿吉人、靺鞨人、黑水靺鞨人、女真人等,均为满族先人,其所立之国,包括金朝,皆历史上满族先人建立的王朝。其人强悍勇武,善骑射,所用的箭皆为楉木即桦木箭杆,其箭头为青石(即黑耀石)所制,到了金朝才逐渐多了铁制的箭头。其射猎,多用弓箭,同时佐以用桦树皮做的鹿角哨吹出呦呦的鹿鸣声,用以诱群鹿,出而射之。射猎时,部族的头人皆亲力亲为。他们也从小练就了一手好骑射的本领,所以才能服众,并带兵打仗。射猎除解决食用以外,还与征战有关。射猎的组织形式曰“打围”,打围和围场一词的出现,始于金朝,用围场打围的形式畋猎,从射猎中习武,不忘骑射之功,这个习俗一直为满族先人所用,并延续到清朝。

清朝从努尔哈赤开始,历代帝王均精骑善射。公元1584年,努尔哈赤率兵攻打翁鄂洛城,他敏捷地登上城下的屋脊,在自己头被射和颈部受伤情况下,仍连向城上敌军射箭,并曾射中一敌军的两条腿。

公元1588年5月,努尔哈赤去洞地迎娶哈达可汗王台的孙女时,半路上遇到一个叫钮翁锦的武将,听手下人说他善射,竟要和他比箭。结果钮翁锦用五箭射中百米外的碗口粗细的柳树三箭,三箭所中不在一处,努尔哈赤则五箭全中,且五箭攒在一处,上下左右不差几寸。皇太极常年随努尔哈赤征战和狩猎,也练就一手好弓箭。一次皇太极率兵,讨伐蒙古林丹汗,正值军中缺粮,亲率将士在大沙漠中围猎。他首发一箭就射中两只黄羊,这一天他自己就射杀黄羊58只,全军一下子就解决了军粮缺乏的问题。清入关前,皇太极每年都要组织三至四次大规模行围,每次少则二十多天,多则三十多天。

皇太极一生多次到叶赫地方行猎,曾对围中狩猎之事做了很多的谕示。据《吉林通志》记载:“天聪六年(1632年)十月丁亥,上率诸贝勒出地载门,行猎于叶赫地方,庚寅,上行围。谕诸贝勒曰:尔等不可以猎人所射之物,冒为己之所射而夺取……自后,猎人不得以已之所射,因贝勒之故而让之,宜各就兽被伤处审验真伪”;“七年(1633年)十一月丁亥,上率诸贝勒往猎于叶赫地方,癸丑,谕随猎大臣官员军士等曰:凡行猎处,有擅入围中者,贝勒罚良马一匹,扎兰额真罚银十五两,旗长罚银十两,闲杂人入者,亦罪之”,并对见野豕成群不驱入围者等各种现象都规定了处罚标准;“崇德二年(1637年)闰四月乙卯,上率诸王往猎于叶赫地方,丙辰,上渡辽河行猎时,有护军统领哈宁噶巴、笃理等率猎人前后离伍行,上恕责之”(以上引自《吉林通志》卷五十一,第二十八至三十页)。皇太极的弓长四尺多,一般壮士都拉不动,现在仍藏在沈阳实胜寺中。

努尔哈赤兼并乌拉部时,就在乌拉地面建立了打牲基地,先期命布占泰儿子洪匡为打牲贝勒,为金国打牲贡献。但是洪匡后来又造反,企图复国,被努尔哈赤和皇太极击败,洪匡吊死在乌拉江对岸的锦州砬子山上,努尔哈赤和皇太极又从长白山迁来上万户,仍将乌拉地面作为行猎打牲的地方。

康熙皇帝更不用说了,可谓弓马娴熟,一生多次巡幸围猎。他在晚年总结一生猎事时说:“朕自幼至今,凡用鸟枪弓矢获虎一百三十五,熊二十,豹二十五,猞猁狲十,麋鹿十四,狼九十六,野猪一百三十二,哨获之鹿凡数百,其余围场随便射获兔三百一十八……”在康熙二十一年东巡时一日竟射虎五只,还有隔涧射虎的记录。

乾隆皇帝更是亲躬射猎,不厌其烦,“有发二十矢,中者十九”之记录。在七十二围的岳乐围场址,现仍保留有乾隆三十六年(1772年)设立的永安莽喀摩崖和一通石碑,碑文中记述了乾隆自书的他射虎的过程:“壬申秋,于岳乐围场中,猎人以有虎告,而未见之也。一蒙古云,虎匿隔谷山涧间,彼亲见之,相去盖三百余步。朕约略白山洞施枪,意以使惊出耳,乃正中虎。虎咆哮而出,负隅跳跃者久之,复入,复施一枪,则复中之,遂以毙然……”乾隆在儿时就受到祖父康熙的教诲,多次随之出猎。一次在塞外的永安莽喀围场,发现一只猛熊,当时乾隆只有十二岁,康熙欲培养乾隆的胆量,将野熊击伤,然后让乾隆去射熊。伤熊最是凶猛,而且熊只有眼睛、口腔、颈部中箭,非有好箭法才可能将其毙命。这时熊已一跃而起,狂扑过来,乾隆镇静沉稳地拈弓射箭,一箭射中其要害,众皆佩服。乾隆非常理解康熙狩猎的意图,所以在其《于木兰作》的诗中道:“单于让牧场,朝家置灵囿。深戒武备驰,于焉雪狝狩。”

努尔哈赤时代,极重视田猎,从长白山流向各地的原努尔哈赤部下的家谱序文中,多有随努尔哈赤征战和打牲的记录,打牲即渔猎。明朝满族人从黑龙江南迁以后,就以家庭和家庭为单位,进行狩猎,在《朝鲜李朝实录·燕山君日记》中,就记载建洲卫的女真人“自春至秋留屯田猎”,女真各部落,“以猎兽为生,农业乃其余事”。

清朝的军政体制的八旗制度,就是建立在牛录制度基础上的,早期牛录制度是满族人源于战争和渔猎生产的一种组织形式,“几遇行师出猎,不论人之多寡,照依族寨而行”,后金国建立初期,这种组织遇战猎之事时,“各出箭一枝,十人中立一总领,属九人而行,各照方向,不许错乱”。这个总领满语称之为“牛录额真”,“牛录:箭、大箭;额真:主、主子;汉义为大箭主,汉名为佐领,官名。”“努尔哈赤于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创立了军政合一、军民合一的八旗制度,牛录成为最基层的组织单位”,后来“每三百人立一牛录额真管属”(以上见《清史满语词典》第158页),在用于畋猎的牛录组织基础上建立的八旗制度,一直持续到清末,八旗将士和组织形式在有清一朝,无论是征战,守边护疆,还是打围狩猎,都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消息来源/江城日报,2016年10月12日5版,作者/江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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