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礐石大桥限行规定(惠民实措融合新篇)

汕头礐石大桥限行规定(惠民实措融合新篇)(1)

12月23日下午4时,汕头市政府发布通告,决定自2020年1月1日零时起,停止征收礐石大桥车辆通行费。这一举措,距离省交通运输厅的批复礐石大桥收费期限,足足提前了4年。

新年“礼物”来得如此之快,超乎所有汕头市民的意料。但细细想来,汕头市在2020年来临之前作出这一决定既捧上了诚意,又蕴含着深意:它是一份顺应民意、直达人心的“礼物”,更是一着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打造区域发展共同体的妙棋。这一惠民实措,将开启汕头城乡融合发展新篇章。

汕头礐石大桥限行规定(惠民实措融合新篇)(2)

礐石大桥自1999年通车运营,至今收费已有20年,目前日均车流量约5.4万车次。每天通过大桥往来的市民众多,收费站造成的交通拥堵在上下班高峰期尤为明显,增加了市民出行的时间成本,给车主们添了不少“堵”。

更令市民难以接受的是,礐石大桥实行双向收费,小车过一次收费12元,往返要24元,无疑增加了市民出行的经济成本,这对于在南北两岸工作生活、或者经常因公因商往返两地的市民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支出。不少市民对双向收费颇有微词,更对较高的收费标准表示“吐槽”。

连年来,市民要求撤销大桥收费站的呼声保持高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为此多次建言献策,呼吁决策者们倾听民声民意,早日撤销收费决定。

终于,市民的热盼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强有力的回应,一份关于停止征收礐石大桥车辆通行费的通告正式发布,在汕头各界掀起了热议浪潮,市民纷纷为此叫好。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此前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的批复,礐石大桥收费期限截至2024年2月8日。而此次决定终止收费,足足提前了4年之久。这是汕头市委市政府“刀刃向内”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的举措,彰显出其解民忧、办实事的决心与魄力。

除了为市民送上“礼物”,礐石大桥取消征收通行费,还有更深远的意义。

汕头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提出,区域协调发展是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建立区域统筹机制,推动各区(县)实现创新协同、设施互通、服务共享,打造优势互补、协调联动、错位发展的区域发展共同体。

礐石大桥是连接汕头内海湾两岸的主要通道,也是沟通汕头南北地区的第二座大型桥梁,结束了我省最后一个国道过海轮渡的历史。建设的目的,就是为了改善交通,促进南北往来,带动经济发展。

20年来,礐石大桥确实发挥了“路通财通”的积极作用。不过,随着经济的发展,横在中间的收费站已日益不能满足南北两岸快速连通的需求,而是变成了“中梗阻”的存在,降低了车辆通行效率,打击了两地往来的积极性,不利于经济发展。

汕头区划调整后,市区包括金平、龙湖、濠江,礐石大桥摇身变为“市内桥”。收费站的取消,将加快濠江区融入市中心城区的进度,有效提升中心城区扩容提质,同时带动南岸濠江、潮阳、潮南区协调发展,缓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也将给力汕头“区域发展共同体”的打造。

取消通行费征收,舍去的是1.7亿元的年财政收入,释放的是源源不断的经济活力。这不仅有利于汕头市建设更高水平的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也必将助推汕头市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放眼未来,回报的将是更多个“1.7亿”的经济效益。

【全媒体记者】黄嘉锋

【作者】 黄嘉锋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 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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