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大法学院教师回应(浙大光华法学院)

因博士学位论文涉嫌侵权引发诉讼纠纷,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师王超已被学院暂停教学工作。

7月14日,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官网发布情况说明称,“近日,我院教师王某在香港城市大学的博士学位论文因涉嫌侵权引发诉讼纠纷受到舆论关注。对此,学院高度重视,已经启动事件调查,暂停王某的教学工作。后续将根据相关事实,依法依规作出处理。感谢各界的关心和关注。”

川大法学院教师回应(浙大光华法学院)(1)

上述情况说明中的“教师王某”即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国际战略与法律研究院副院长王超。此前,红星新闻报道了其博士学位论文涉及剽窃情节,在一起案件中败诉。

公开资料显示,王超主要研究方向包括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争端解决、国际战略与法律交叉问题等,2010年2月从港城大博士毕业,后赴美国耶鲁大学做访问学者,在加入浙江大学前还曾在荷兰海牙常设仲裁法院工作过。

他于2017年起任浙江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浙江大学国际战略与法律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拥有多项学术或社会公益职务。

据红星新闻报道,此案一审原告黄阳阳,2003年10月起开始在英国爱丁堡大学从事法学专业研究,2013年7月获该校博士学位。2011年,黄阳阳在撰写博士论文期间发现,当时已从港城大博士毕业的王超,所发博士论文大量内容与她论文草稿相同或高度相似。值得注意的是,几年前她曾将论文草稿发给了王超。

2013年,黄阳阳开始向港城大投诉王超论文抄袭,港城大认定王超论文剽窃并将这篇论文从学校官网移除。黄阳阳认为港城大处理过轻,便将王超诉至法院,一审、二审均胜诉。

2022年6月23日,二审法院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认为王超博士论文剽窃黄阳阳论文观点,侵犯他人发表权、署名权、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判令王超停止著作权侵害并登报公开致歉,共计赔偿11.5万元。

记者7月14日查询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官网注意到,王超简历网页已显示为空白。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45年的浙江大学法学院。2006年9月,香港光华教育基金会向浙江大学捐赠,支持建设“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经教育部批准,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于2007年4月20日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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