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全域旅游示范县(佛冈成为第二批广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区)

6月12日下午,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了《关于公布第二批广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单》的通知,在各地初审推荐的基础上,经现场检查验收、综合评议和公示,认定清远市佛冈县等20个县(市、区、镇)为第二批广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区。

广东全域旅游示范县(佛冈成为第二批广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区)(1)

佛冈森波拉度假区湖光山色、美不胜收,吸引了众多珠三角游客前来游玩。程浩 摄

成功创建第二批省全域旅游示范区

佛冈地处粤港澳大湾区的第一圈层,是距离粤港澳大湾区最近的“绿水青山”,也是首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省委省政府有关全域旅游发展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实施《广东省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实施方案》,依据《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和《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0年广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暨第三批创建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和程序,省文化和旅游厅开展了第二批广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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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佛冈成功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当地温泉资源是一大特色。

在各地初审推荐的基础上,经现场检查验收、综合评议和公示,认定广州市增城区、清远市佛冈县、清远市清城区等20个县(市、区、镇)为第二批广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区。

自创建以来,佛冈县围绕“佛卧山冈、温泉之城”的资源基础及“粤港澳大湾区北部旅游目的地”的发展定位,把佛冈当成一个景区来打造。经过近四年的努力,佛冈县全域旅游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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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是下大雨,也难以阻挡游客们泡温泉的兴致。

2019年,全县旅游接待总人数达到654.2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44.6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 11.7%、15.9%。特别是在今年疫情防控期间,佛冈一手抓防控,一手抓发展,坚定不移地推进各项创建工作,开拓了全域旅游发展的新局面,为全县旅游产业复苏提振信心。

党委统筹 整县推进

成功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

去年3月,国家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副司长宋奇慧一行赴佛冈县调研全域旅游和温泉旅游发展情况;今年5月,省文旅厅党组书记、厅长汪一洋率队到佛冈县调研全域旅游工作,并指导景区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市文广旅体局局长许广勇更是多次来佛冈就全域旅游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各级领导的关怀指导,让佛冈倍增发展动力,全县上下凝心聚力推进创建。

为推动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佛冈专门成立了县委书记任组长的全域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县长任主任的旅游发展委员会,并将全域旅游工作被列为全县三大中心工作之一。近一年来,佛冈县每月至少召开1次由县委书记或县长部署的全域旅游创建工作推进会,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现场督办整改,有效梳理、压实了52个相关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对照9大考核指标一一落实了各项工作,有力推动佛冈全域旅游发展。同时,在全县6个乡镇均设立了旅游发展办公室,合理下放旅游管理职能,有效激发了基层全域旅游创建工作活力。

“双创”结合,全面保障创建工作投入

佛冈县坚持把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和省级全域旅游创建工作进行统一部署、一体推进,通过成立县乡村旅游项目建设指挥部,对创建工作进行梳理细化、统筹立项,计划总融资达3.84亿元。至今已先后设立共三批5期项目库,合计358个项目,已立项资金近2.85亿元。其中,2017年首批项目计划投入0.66亿元,2018年第二批项目计划投入1.18亿元,2019年第三批项目计划投入1.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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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明清上岳古民居是岭南地区一大特色。

通过“双创”结合,有效解决了工作经费来源问题,在全面补齐公共基础设施短板的基础上,全力提升全域旅游发展环境,实现了主客共享、全民共建的良好局面。

今后,佛冈全域旅游工作将朝着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高标准、高规格去发展,切实做到“三个有效”,不断拓展全域旅游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推动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

【记者】程浩

【通讯员】邱耀庭

【作者】 程浩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 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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