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权老大是谁(规则帝权的殿堂)
以往代表帝权的殿堂只剩下外观,供于世人观摩,高大的殿堂里面没有了民与帝的辩论。浓烈的个人,皇帝的权利,游离于规则之外的,被觉醒的人民推翻,建立了由人民群众共同制定、公认或由代表人统一制定并通过的,由群体里的所有成员一起遵守的条例和章程。
规则存在三种形式:明规则、潜规则、元规则。
明规则是有明文规定的规则,存在需要不断完善的局限性。
潜规则是无明文规定的规则,约定俗成无局限性,可弥补明规则不足之处。
规则之外是一种以暴力竞争解决问题的规则,善恶参半,非道德之理的文明之道。
而规则之由来则是以各服务皇权之辅臣逐步完善。
南朝·宋·范晔《后汉书·班固传》:“商修族世之所鬻,工用高曾之规矩。” [
1.仪范;规范。
唐 李群玉《湘中别成威闍黎》诗:“至哉彼上人,冰霜凛规则。”
2、田北湖《论文章源流》:“儒家从事於文字……自立经学,举史氏之遗轨,依《尔雅》之末流,兼循途径,不失规则。”
3、明 徐光启《农政全书》卷九:“在京各衙门,仍照军民粮运见行规则,刊刷易知单册,给与纳户,以便交纳扣除。”
4.整齐,合乎一定的方式。
5、冰心《两个家庭》:“随后,我又同 亚茜 去参观他们的家庭,觉得处处都很洁净规则,在我目中,可以算是第一了。”
6、’萧军《八月的乡村》:“天的周垂,电光玩笑一样,接连地抛动不规则的火带。”
7、 自然的规则,一定要使我老下去,丝毫也不足为奇的。——鲁迅《答杨邨人先生公开信的公开信》
行为模式,准则。
调整社会关系,具体规定权利和义务以及具体后果的准则,或者说是对一个事实状态赋予一种确定的具体后果的各种指示和规定。
《史记》中所指的“必将崇论闳议,创业垂统,为万世规”就是这个意思。 [6]
规则,是运行、运作规律所遵循的法则。
所谓规则,是对应于社会动物而言,为协调个体、自然、社会之间,对内或对外的各类关系,以维护共同利益而形成的基本约定。
一切体制,不论是政治体制、教育体制、宗教体制还是家庭体制,都被规则所统治,公司体制也不例外。规则就是指参与者要想被体制接受并幸存下来就必须奉行的规范条例。
有规则的设立,说到底都遵循着一条根本规则:暴力最强者说了算。这是一条元规则,决定规则的规则。
暴力竞争的胜利者说了算,换句话说,在挑选规则的时候,拥有叫对方得不偿失的伤害能力的一方,拥有否决权,而死亡是最彻底的损失,暴利最强者拥有最高否决权。这条规则最早由杰弗里·布伦南与詹姆斯·M·布坎南初次提及。
中国最早研究者为作家吴思。吴思《血酬定律》中提到—— “元规则”这个概念,比“血酬定律”提出得更晚,也更加深入。这个概念触及了生命、生存资源、生存资源分配规则,这三者之间的关系。
规则的制约性
社会由种种规则维持着次序,不管这种规则是人为设定的还是客观存在的,只要是规则,便具有制约性。因为规则都具有绝对的或相对的约束力。人的行为是一种在一定的范围内才可以得到许可的行为,才是可行的行为,而不是一种完全的无拘无束的行为。这种许可包括自然界的许可,社会的许可,他人的许可。这就是规则的制约性的表现。在这种制约性中包含着个体切身的利害关系,因此规则的制约性是普遍存在的,也是不可消除的。 [3]
规则的改变
规则,其实也不是一成不变。历史上,有许多规则随着社会的发展相继废立;现实中,也有许许多多的规则随着生活的需要而不断完善。例:庞贝城的跳石(主要是由于当时交通拥挤,人们把人行道加高。),然后到城市中的人行横道(主要是由于汽车代替马车,跳石妨碍了汽车的通行,随即废除跳石的规则,人行横道从此代替跳石。)。由以上实例中,可以得出规则的种种规律。 [4]
它是规定出来供大家共同遵守的制度或章程。(普遍性)而更多的时候,规则是由于得到每个社会公民承认和遵守而存在的。
规则是以一种可持续可预测的方式运用信息的系统性决策程序。规则是多种多样的,规则使我们的生活社会更有条理。在这么一个发展迅速,风云多变的现代社会,很多规则都不是一成不变的,人是离不开规则的!有规则是基本的:遵纪守法,优胜劣汰,引导竞争,多边对话,多劳多得等都是社会比较稳定的基础规则。
存在的原因、意义
规则存在的原因是因为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之间的利益存在矛盾,规则存在的意义就是最大程度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
从广义上讲:规则是斗争(不论大小)结束时,进入稳定状态后人们所形成的观念(在人们潜意识中)。成文的规则的目的是以潜意识中观念的方式维持稳定。
《人类命运:变迁与规则》认为人类创建的规则,起始于对自然规律的阐释,建立在人类对规律认识的基础之上。规则也是人类遵循适者生存法则演化变迁的结果。所谓规则,是对应于社会动物而言,为协调个体、自然、社会之间,对内或对外的各类关系,以维护共同利益而形成的基本约定。应抛弃那种一方面把所有的社会基本服务视为理所当然,另一方面又把不承担社会基本责任也视作理所当然的虚幻梦想。最大的“规则”当属对自然的敬畏与谦卑。
创造“潜规则”这一概念的吴思先生说:所谓的“潜规则”,便是“隐藏在正式规则之下、却在实际上支配着中国社会运行的规矩”。
什么是潜规则?是不成文的见不得光的一些暗箱操作的规定和原则,它最早产生于人们的贪婪和私欲并且随着时代的前进不断发展壮大,滋生繁衍,如今已经无孔不入地渗入到社会上的各行各业中。
有些人正义凛然,揭竿而起,大呼道歉;有些人事不关己,对错不究,闲看天边云卷云舒;也有些人坚决拥护,孜孜不倦,乐此不疲。所谓江湖风云总是息久就如同自古流传的赌博色情等东西一样,那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并且大有与时俱进,欣欣向荣之势,特别是在纷繁复杂的娱乐圈那更是发展得如火如荼,登峰造极。
一些游离于规则之外的即得利益者利用公权利,或利用自己依靠的公权力为自己谋取利益,将遵守规则的排挤,甚至进行暴力打压,这必将引发冲突,也必将受到规则的惩罚。
无论何种规则,只要违背普世价值,违背人民的善恶的道德标准,将会受到人民的审判以维护世间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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